在朋友的討論串裡看到了這句
我只好認真戰起來了
首先來討論看看這位的主要論點
藝術跟錢 或是 藝術跟商業 是不是兩回事?
近期這方面討論最多的莫過於村上隆的藝術創業論
但是個人不太喜歡村上隆 所就不引用他的論述
反正他也不是最早提到這種討論的人
這種討論主題把時間推往前一點有一個人也是一定跑不掉的

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

安迪‧沃霍爾說:商業藝術乃下一階段的藝術。因為他看見,市場是藝術運作不可或缺的部分,
於是成立工場,讓機器大量生產,讓藝術介入商業體系。八0年代,有一種「公司藝術」悄然出
現,以創造流通體系作為新的創作類型,以藝術觀念從事商業,以模擬商業創造藝術,但用意
不一定在賺錢。

好...那麼藝術跟商業真的是兩回事嗎?
也許沒有直接的關係  
但絕對不是完全沒有關係
我舉個例子
為了錢接受委託進行作品繪製是商業行為應該是可以肯定的!
因為就跟現在設計從業人員做的事情一樣不是嗎?
但是如果這種商業行為不是藝術
那麼請把西方藝術史從文藝復興之後到洛可可之前全部撕掉
因為這些都不是藝術!!
達文西 最後的晚餐跟蒙娜麗莎都是接受委託而進行繪製
米開朗基羅 最後的審判與創世紀還有梅蒂齊家族墓園也是接受委託而做
林布蘭 夜巡肯定是接受委託而繪製  還因為委託人不滿意而被打槍
魯本斯 維拉斯貴資 大衛 維梅爾 布雪 一個不漏全部中獎
請把他們從藝術史上除名!
誰規定世界上的藝術家模範就是梵谷?
孤苦貧窮一輩子只賣一件作品都不談錢好高尚?
怎麼會不談錢?
梵谷不是珍惜羽毛不賣圖耶...
他想賣的很!只是當時的人都不想買!!
其為想賣而賣不掉!意欲為之而不可為也!!!
也許有人會說他如果生前有賣圖
可能就不會有這麼強烈情緒與經驗創造出個人的風格...
但是有沒有人想過他如果不那麼早死
會不會迸出新的想法走出更令人驚艷的風格?
藝術家進行創作並從中獲得金錢並不是原罪!
藝術家也是要生活過日子的啊!!
難道藝術家是仙人不食人間煙火?
畫布跟顏料不用錢啊?
套用自由發揮的歌詞:
如果你像我水深火熱 在爛泥裡打滾
你的要求和慾望就不會 再那麼愚蠢
如果我連顏料都買不起
我要怎麼進行創作?
如果我去做別的工作以支持我的創作行為
即便我有熱情 但是不是就會壓縮我進行創作與思考的時間與空間?
而且有人願意收藏藝術家的作品
就某個意義來說是對藝術家的支持與鼓勵
或是對藝術家的創作理念感到認同
那不是很好嗎?
就算是有藏家只是為了滿足某一種虛榮心
那是藝術家的錯囉?
我是覺得如果我的作品哪天被藏家引以為傲
那也很不賴呀!

講實在一點的
如果我的創作都是為了賺錢
底下那一篇水滸傳九紋豆豆龍史進四格漫畫根本不會出現在這個世界上!
講完了!好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kewei18 的頭像
    kewei18

    kewei18

    kewei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